智能手机的普及,带来了便利的生活,同时也让广告更加“深入”我们身边。很多App都有各种各样的弹窗广告,有的还无法轻易关闭,只能任务显示完毕。而就在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》,自今年9月30日起施行,我们终于要向那些霸屏的弹窗广告说“再见”了。
《规定》说了些什么?
《规定》明确列出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,应当遵守九项要求:
- 不得推送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,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、绯闻隐私、奢靡炫富、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,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,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;
-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,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,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法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,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;
-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的,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《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》,不得超范围转载,不得歪曲、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,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;
- 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,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,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,不得集中推送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、恶性案件、灾难事故等,引发社会恐慌;
- 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,完善信息筛选、编辑、推送等工作流程,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,加强弹窗信息内容审核;
- 保障用户权益,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、内容频次、取消渠道等,充分考虑用户体验,科学规划推送频次,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地差别推送,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,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;
- 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、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;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、过度推荐等行为;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,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;
- 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,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标明“广告”和关闭标志,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;
- 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、二维码等信息,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,实施流量造假、流量劫持。
《规定》能带来什么?
此次《规定》着重强调了保障互联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,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。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,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。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、二维码等信息。
这也就以为意味着,那些长期霸占在电脑右下角的游戏推荐、标题党新闻等不良信息,将不再有机会出现在我们的电脑中,那些广告中的虚假关闭按钮也将不得出现。
并且,在此次《规定》中,还强调了“弹窗问题”的监管,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,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。
专家指出,此次《规定》出台有利于防止互联网企业野蛮生长、无序扩张,有利于治理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、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、推送频次过多过滥、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,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生态环境,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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